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人民银行《法治央行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关于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人民银行四平市分行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中国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
<中国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四银发〔2015〕127号)等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四平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本次清理之后,截止清理结果公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平市分行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四平市分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