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人民银行《法治央行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关于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人民银行吉林市分行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关于印发
<吉林市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评价暂行办法>
的通知》(吉市银发〔2011〕120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吉林市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评价暂行办法> 本次清理之后,截止清理结果公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分行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分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