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和人民银行《法治央行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关于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人民银行白山市分行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白山市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评价办法》(白山银发〔2017〕37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 本次清理之后,截止清理结果公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白山市分行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白山市分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