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付款人与收款人、付款人与付款人开户机构、收款人与代收机构分别签订代收服务协议的,付款人开户机构可以支持付款人(代收机构可以根据收款人委托)通过代收业务办理便民服务、政府服务、通讯服务、非投资型保险等相关费用缴纳,公益捐款,信用卡还款、银行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有发放贷款资质许可的其他机构的贷款偿还,银行账户充值,资金归集,以及缴纳租金、会员费用等小额便民业务。
(二)对于付款人、收款人及付款人开户机构同时签订三方代收服务协议的,除第一项所列适用场景外,付款人开户机构还可以支持付款人(代收机构还可以根据收款人委托)通过代收业务缴纳教育培训费用、偿还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定期或者定额投资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发行的基金或者理财产品、缴纳投资型保险费用等。
(三)付款人通过代收业务办理本人同名信用卡或者银行贷款还款业务的,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得拒绝办理相关业务,法律法规或者相关监管规定禁止的除外。
(四)代收机构通过代收业务为收款人办理资金归集、信用卡及贷款还款等业务,且涉及支付账户与银行账户之间资金划转的,还应当遵守《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3号公布)有关银行账户与支付账户应属于同一客户等规定。
(五)付款人开户机构、代收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业务适用场景范围,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本通知规定以外的场景办理资金转移。
(六)银行或者支付机构在每次交易活动完成后向付款人开户机构发送支付指令、但无需付款人逐笔验证即从付款人支付账户或者银行账户划转资金的支付业务,执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有关小额免密支付业务的规定,不得通过代收业务办理。
代收业务适用场景
类型 |
说明 |
需符合代收业务适用场景第一项规定的授权要求 |
便民服务缴费 |
水、电、煤、燃气、供暖、废弃物处理费用、物业费、交通出行费用 |
政府服务税费缴纳 |
涉及政府服务的税收、非税收入、五险一金等 |
公益捐款 |
向社会福利与公益慈善组织的捐款 |
通讯服务费缴纳 |
固定电话、手机、网络、电视等费用缴纳 |
还款 |
信用卡还款、银行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有发放贷款资质许可的其他机构的贷款偿还 |
保险费用缴纳 |
保险费用缴纳(不含投资型保险) |
银行账户充值 |
限定为定期或者在Ⅱ类或Ⅲ类银行账户余额低于约定额度时,通过本人Ⅰ类银行账户向本人同名Ⅱ类或Ⅲ类银行账户进行充值 |
资金归集 |
同一法人控股集团内收款、同一品牌特许经营类收款、具有合法资金收付协议关系的企业上下游资金归集等 |
小额便民费用缴纳 |
跨机构业务 |
缴纳租金、会员费用等,具体由清算机构制定并向人民银行报备 |
本机构业务 |
缴纳租金、会员费用等,具体由付款人开户机构制定并向人民银行报备 |
需符合代收业务适用场景第二项规定的授权要求 |
教育培训费用缴纳 |
限定为经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权部门批准成立的教育及培训类机构费用缴纳 |
还款 |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偿还 |
基金理财产品购买 |
限定为投资者定期或者定额投资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发行的基金或者理财产品 |
保险费用缴纳 |
保险费用缴纳(投资型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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